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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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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 董事會及委員會 內部稽核 重要規章 獨立董事、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
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、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內外部人員對於不合法(包括貪汙)與不道德行為的檢舉制度

  組織架構圖
組織架構

  經理人之職稱與職掌

職稱 職掌
總經理 秉承董事會決議,綜理公司財務業務等營運事項。
副總經理 協助總經理掌理業務生產等營運事項。
協理 協助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執行各項權責。

  推動公司治理、永續發展及企業誠信經營專(兼)職單位


   公司治理:


    本公司董事會委任王協理陳惠為公司治理主管,負責督導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如下:


        一、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。


        二、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


        三、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。


        四、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


        五、協助董事遵循法令。


        六、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、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。


        七、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。


        八、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。


        九、檢討公司治理評鑑項目,提供改善建議等。


   永續發展及誠信經營:


    永續發展治理架構


        永續發展治理架構


    由總經理指定公司管理代表,負責保證永續發展管理體系的實施與評估。並依工作權責表執行各項作業


    與持續改善。每年由永續發展執行團隊負責推動並審查公司政策與執行結果,確保充分、適用和持續有效。


    管理審查會議內容原則如下:


        1. 政策、策略及長期目標審查其持續的適用性與達成之檢討。


        2. 目標檢討及對策。


        3. 內外環境變動及風險評估。


        4. 重大議題及相關作業。


        5. 永續報告書重要內容。


        6. 內部和外部稽核缺失之檢討。


        7. 矯正及預防措施之狀況。


        8. 上次管理審查會議之未完成事項檢討。


        9. 管理制度及流程之改善與建議。


        10.各項資源需求(例如人力資源、基礎設施、工作環境等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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