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員工福利措施:
(1) 本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,福利事項均由員工及職工福利委員會執行監督之。
(2) 福利項目:
A. 生日禮金、節慶禮金、旅遊補助及尾牙活動。
B. 傷病慰問、婚喪禮金及生育禮金。
C. 模範勞工表揚、進修補助及子女獎學金。
D. 免費供應午餐。
E. 各項教育訓練。
F. 資深員工特別獎勵。
G. 定期健康檢查。
(3) 經營績效獎勵措施:公司已制訂「員工手冊」,對員工出勤休假等權益進行規定,
「職工福利委員會工作推行細則」提供員工各項福利,同時制定「利潤中心工作成績補助金制度」,
「員工調薪年終獎金及酬勞處理辦法」,並於「公司章程」中規定年度如有獲利,應提撥5%至10%
為員工酬勞,將經營績效或成果,適當反映在員工薪酬中。
2. 退休制度及實施情形:
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,按每月薪資總額7%提撥員工退休準備金及年度終了前,
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退休條件之勞工,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
其差額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。並依勞基法規定,辦理員工退休金支付。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
起,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,按其每月薪資6%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
個人退休金專戶。
具體內容
本公司有制訂退休制度之規章「員工退休辦法」,適用於全體員工。
(1) 退休條件:
1.1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自請退休:
1.1.1 服務年資滿十五年以上,且年齡滿五十五歲者。
1.1.2 服務年資滿二十五年以上者。
1.1.3 服務年資滿十年以上,且年齡滿六十歲者。
1.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公司得強制退休:
1.2.1 年齡滿六十五歲者。
1.2.2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工作者。
1.3 服務年資滿二十二年以上,而申請提前退休者,經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核可後,
可提前退休。
(2) 退休金之給與標準:自94年7月1日起,本公司員工之退休金給與標準,
視員工選擇適用舊制或新制而有不同,依法規定可分為二種給付方式。
2.1 於94年7月1日以後進入本公司服務者,一律適用勞工退休金新制的退休規定。由公司在員工
到職日起7日內,列表通知勞保局,每月按不低於員工工資6%為員工提繳退休金,並存入員工
個人退休金專戶。
(3) 請領退休金權利之消滅期間:
3.1 舊制退休金自退休之次月起,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3.2 新制退休金自得請領之日起,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實行情形
(1) 本公司112年度4人退休,符合舊制的同仁均於退休後10日內取得退休金。
(2) 本公司每年均由精算師精算後提撥足額退休金。
3. 員工權益維護措施:
(1) 定期召開勞資會議。
(2) 制定「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規範」及「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」。
(3) 制定「永續發展實務手冊」規範勞工權益。
(4) 設立員工投訴管道:稽核室信箱
auditing@mustang-group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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